“投资几千元,三个月翻倍赚”“鸡苗代养零风险,高价回收还退本金”……江苏省常州市一家农业科技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广告,引流客户到线下,以红栓菌、鸡苗代养为诱饵画出农业致富的“大饼”,一年多时间里骗取14名农户共计27万余元。
有人代养红栓菌鸡苗,号称零风险高回报,结果14人被骗27万余元,今晚九点半将对此事进行报道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
2026年1月7日 13:30 北京
今晚九点半
犯罪团伙开设
“零风险、高回报”的代养业务
以红栓菌、鸡苗代养为诱饵
画出农业致富的“大饼”
一年多的时间里
竟骗取14名农户共计27万余元
……
在网络平台上,江苏省常州市的一家农业科技公司发布了这样的广告,“投资几千元,三个月翻倍赚”,“鸡苗代养零风险,高价回收还退本金”,其目的是引流客户到线下,用红栓菌、鸡苗代养作为诱饵,画出农业致富的“大饼”,在一年多时间里,骗取了14名农户,共计27万余元。
经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将案件提起公诉,法院依据合同诈骗罪,分别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,各并处罚金,对被告人胡某甲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各并处罚金。因胡某乙犯罪情节较轻,在退还违法所得后,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高价回收
设红栓菌代养骗局
2023年7月,处于无业状态的李某某,与王某某经过一番预谋,做出了用代养模式去骗钱的决定。之后,两人辗转抵达了常州市武进区,在某乡镇租用了一处厂房,接着注册成立了农业科技公司。为了能够掩人耳目,他们经由胡某甲找到了其堂弟胡某乙,让胡某乙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,还许诺每月给予胡某乙5000元报酬,与此同时,让胡某乙去办理银行卡和POS机,专门用来收取“业务款”。李某某曾经向其他人坦白表示:“高价回收根本就不可能实现,这么做就是为了骗取客户去买高价菌包。”。
公司成立以后,二人很快开启“引流计划”,借助网络平台投放广告盐城建湖县鹅苗骗局,凭借“红栓菌代养,3个月利润翻倍,干品回收价每斤2500元”这一噱头,去吸引有意愿的农户。
居住在连云港的张某,在2023年9月,于某一个直播平台看到了广告,之后,就与王某某取得了联系,接下来,对方十分热情地邀请他前往常州去考察那个号称的“养殖基地”,并且还许下承诺说,“只要按照技术要求去种植,不管产出的规模是大还是小,只要不存在发霉的状况,就会进行回收”。
张某怀揣着致富的梦想,驱车上路前往常州。李某某、王某某亲自出面接待了他,引领着他去参观那被称作的“养殖基地”,向他展示货架之上摆放的菌包以及种植架。而且还专门请来技术员为他讲解种植方面的技巧。目睹着公司呈现出的规模以及那颇具诱惑性的回报承诺,张某放下了心中的戒备之心,当场拿出5900元用以购买150个菌包。并且又支付出500元来购买“消毒药水”。
然而,他依照技术指导进行种植,等到三个月之后,红栓菌的长势糟糕透顶,而且还出现了斑点,当他联系公司回收的时候,李某某却以“菌种未分朵成型、存在发霉迹象”作为理由,拒绝回收。在这之后,李某某就失去联系了。
经过查证,那家公司所销售的菌包,每个的进价仅仅只有五六元,然而却以每个四十元到六十元的价格卖给农户,所说的“每斤两千五百元回收”根本就是毫无根据的虚假内容——李某某等人甚至连生产一斤红栓菌干需要用到多少个菌包都不清楚,经过查证,在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,那家公司借助红栓菌代养的诈骗手段,总共骗取了 8 名农户七万多元。
换汤不换药
再设鸡苗代养骗局
在骗到了一些钱之后,李某某、王某某察觉到这么个情况,那就是红栓菌骗局存在运营成本高、骗得金额有限的问题。2024年2月,经胡某甲提出建议,三人做出决定要“转型”去搞鸡苗代养。他们继续使用原来的公司外壳,把厂房内的红栓菌广告替换成鸡苗代养广告,并且专门装修了“孵化箱展区”,这个展区是放置有着十几米长的隔间,还配备计温器、排风扇等设备,他们谎称公司有大型孵化基地,靠着这样的方式来骗取农户的信任。
宣传广告又通过网络平台再次扩散,其中提到鸡苗保管费每只五六元,养殖五十天回收价每只三十元至四十元,到期退还全部本金,号称零风险养殖,为让骗局更具迷惑性,他们在合同中约定鸡苗存活率需达百分之九十五、出栏率百分之八十五,却故意提供每只零点八元至一点二元的劣质鸡苗,还指使技术员在养殖环节做手脚。
家住在无锡的农户赵某,在网上知晓了该项目,于2024年4月的时候,前往公司去考察。李某某进行了热情接待,当场测算出每个鸡的利润是30元至35元。面对这般高的收益,赵某当场签订了5000只鸡苗的代养合同,支付了3万元的保证金以及2万元的疫苗费。公司派来的技术员在赵某家居住了4天,在指导喂养的时候故意把盐水浓度调高。技术员离开之后,鸡苗开始大面积地死亡,最终存活下来的少之又少。赵某前往公司进行理论,然而对方却凭借赵某“ 不存在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存活率的达成情况”这样的缘由,拒绝进行回收操作,仅仅准予补发一回鸡苗,此条件是赵某需要签订终止合同的协议。
(漫画由AI生成)
经调查发现,存在这样一家公司,其疫苗成本,每一只仅仅只有0.6元,然而,却向农户收取每5000只高达1万余元的高价,并且,合同所约定的95%存活率,就算是专业规模化养殖,想要达到也是困难重重,对于散户而言,更是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性,在2024年3月到5月期间,这个团伙借助鸡苗代养骗局,成功骗取了6名农户20万余元。
精准办案 追赃挽损
2024年5月,有多名经受欺骗的农户,陆陆续续地进行报案,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立案展开侦查之后,先后把李某某、胡某甲给抓获了,王某某主动前来投案,胡某乙经过传唤到达案发现场。2025年7月11日,该案件被移送至武进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。承办检察官凭借梳理银行资金流动记录、微信交流的聊天记录、代养合同、被害人的陈述等诸多证据材料,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锁链。
依据审查情况来看,胡某乙清楚知晓公司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却依旧提供银行卡用于收款,还协助进行取现操作,在后期又于公司承担烧饭工作以及负责接待客户;李某某、王某某在整个过程中主导骗局,担当策划工作、负责接待客户以及采购劣质产品;胡某甲进行出资入股行为,并且参与引流推广活动。
案件发生以来,于检察机关的催促之下,李某某退赃十万元,王某某也退赃十万元,胡某甲退赃一万三千余元,之后公安机关把所有脏款都归还给了被害人,剩余的损失则借助民事诉讼达成了足额赔偿。
2025年11月27这一日,武进区检察院针对李某某等人,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持有这样的看法,李某某、王某某此外还有胡某甲,利用的是农户渴望增收的状况,并且农户缺乏法律意识以及市场判断力这样的特点,借助虚假宣传、设置合同陷阱等诸多方式去实施诈骗,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然构成合同诈骗罪,属于共同犯罪。
2025年12月17日,法院针对该案展开开庭审理,将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予以结合,考量其作用地位,顾及认罪认罚状况,考虑退赃退赔情形,在此基础上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进而作出了如上判决。
检察官作出提醒,面对那“零风险、高回报”的代养项目,务必要提高警惕,能够采取多种方法去查验它的真实性,其一,可以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公司主体资质,以此确认是不是具备相关养殖、经营资质盐城建湖县鹅苗骗局,其二,在签订合同的时候,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,对于存活率、回收标准等模糊表述要求清晰明确,必要的情况下咨询法律专业人士,其三,要留存合同、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,一旦察觉被骗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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